本报讯(记者李海霞)近日北京丰台区政府决定,丰台区从今年6月起开始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,首批获审核的保障家庭,将于6月25日前领到第一次保障金。此项制度的实施,是北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改革。
据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李喜元处长介绍,目前北京农村大约有11000多户,3万多贫困对象,但因各区县财力的不同,北京市目前还不能全面实行此制度。
据悉,丰台区1998年农业经济总收入已达88.7亿元,有320多户生活还很困难,这部分家庭中有少部分是智力有问题的家庭。丰台区推出这项制度后,区、乡、村将按照4:4:2比例负担,使这一制度加以落实。据了解,北京市目前仅有3个区县实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。